修業要求
66 學分(必修學科18學分 + 選修學科36學分 + 總結性體驗學科12學分)(尚待大學批准)
學員須完成總共66學分,且所有課程均須及格,方能達到畢業要求。66學分中包括9個學科(即3個必修學科和6個選修學科,每科6學分)和一個總結性學習體驗學科(12學分)。按此查閱本課程的學科列表。
翻譯文科碩士課程包括 13個授課學科(2個必修學科和11個選修學科)、3個工作坊學科(1個必修學科和2個選修學科)以及一個總結性學習體驗學科。一般來說,為修畢一個6學分的學科,學員需要完成120-180小時的學習活動(包括授課時數和所有其他形式的學生學習活動);為修畢一個12學分的總結性學習體驗學科,學員則必須完成240-360小時的學生學習活動(包括授課時數和所有其他形式的學生學習活動)。一個6學分學科的授課時數通常為24小時。另一方面,需要一對一單獨指導的總結性學習體驗學科,授課時數則在4-8小時之間。總括而言,翻譯文科碩士課程的最低學習時數為1,320小時,其中包括216-220小時的授課時數。
授課學科(6學分)
2個必修翻譯學科和11個選修翻譯學科將以授課形式進行,旨在為學生培訓專業的翻譯技能,並傳授翻譯範疇的學術知識。授課學科的評分方式全然以課堂作業表現為準,包括書面作業、課堂活動(包括口頭演講和測驗)和/或其他指定作業,每學科要求的寫作字數約為2,500字。
工作坊學科(6學分)
1個必修口譯學科和2個選修口譯學科將以工作坊形式進行,旨在培養學生成為具職業素質的專業口譯員。工作坊學科的評分方式同樣以課堂作業為基準,取決於學生在每週課堂中的表現(包括口譯練習、測驗和其他指定作業)。
總結性學習體驗學科:翻譯或口譯項目(12學分)
本學科旨在為畢業生從事翻譯、口譯或學術研究等職業做好準備。學生將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一個翻譯或口譯項目,評分方式:翻譯項目的總字數為7,000字(英文)或11,000字(中文);口譯項目的總字數則為5,000字(英文)或8,000字(中文)。